《壹基金救援联盟救援队注册条款》
为更好地推进中国国内的志愿救援工作,宣传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,推广公众的安全救生意识,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(以下简称“壹基金”)成立壹基金志愿救援联盟。(以下简称“救援联盟”)
(一) 壹基金志愿救援联盟遵守我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积极参与并推动社会志愿救援行动的发展。
(二) 联盟的总部由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设立,接受壹基金的领导和决策。
(三 壹基金志愿救援联盟为非盈利的公益性组织,隶属于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。
(四) 壹基金志愿救援联盟作为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团体会员,接受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指导,并积极配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所开展的活动。
(五) 救援联盟提倡志愿救援服务的理念,希冀通过整合各地方已经存在的民间志愿救援力量,利用各方面的专长,协助救灾服务及其他急难事件的协调服务。
(六) 救援联盟所支持的救援主要包括地震、水灾、风灾、雪灾等大规模的自然灾害救援服务或恶劣气候、户外遇险等小规模的救援行动。
(七) 救援联盟所推广、执行的救援服务均为非盈利的志愿行为。
(八) 救援联盟的口号是“勇气?责任?奉献。
(九) 救援联盟将为社会公众提高救生知识水平的培训服务提供支持。
(十) 救援联盟的会员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构成。
(十一) 任何有志于志愿救援公益事业,具有人道主义精神,认同本联盟的理念,并为志愿 救援公益事业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团体和个人,均有资格加入壹基金志愿救援联盟。
(十二) 会员如做出有损联盟形象,或不认同联盟理念的行为,联盟有资格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联盟的会员平时各自活动不受联盟约束。但需要使用“壹基金志愿救援联盟成员”名义活动时,需要事先以书面形式获联盟常务理事会的许可。